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
(一)本團體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二)參加本團體的活動;
(三)優先在本團體召開的有關會議和出版的刊物上發表研究成果;
(四)優先獲得本團體提供的展覽展示、業務培訓、信息咨詢等服務;
(五)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;
(六)入會自愿,退會自由。
會員基本服務項目:
一、普通單位會員(會費2000元/年)
(一)頒發本會“會員單位”牌匾;
(二)參加本會組織的政策法規宣講、展覽展示、業務培訓、信息咨詢等活動;
(三)參加本會組織的竹產業領域相關研討會、論壇、年會等活動;
(四)享有在本會網站、微信公眾號等網絡服務平臺免費宣傳服務;
(五)優先在本會召開的有關會議和出版的刊物上發表研究成果;
(六)參與本會組織的旨在促進會員之間、會員與社會各方面的交流活動,向上下游行業推薦優秀會員單位;
(七)參與本會組織的有關項目示范課題研究、獎項評選等活動的申報、推薦;
(八)免費獲得行業最新政策信息和技術資料;
(九)支持或參與會員單位組織的重要活動及開展技術咨詢;
(十)享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。
二、 理事單位會員(會費4000元/年)
(一)享有普通單位會員所有服務項目;
(二)頒發本會“理事單位會員”牌匾,可提名本屆理事會理事一名,定期參加本會理事會;
(三)參與本會重要工作的研究討論,共同決定本會重大事項;
(四)優先安排參加本會組織的重要展會等活動,作為嘉賓受邀出席相關活動;
(五)可向本會提出申請,邀請協會相關領導參加企業主辦的相關活動;
(六)在本會舉辦的相關活動中優先安排主題發言或提供相應宣傳;
(七)優先推薦國家級、省級等評選及項目申報等工作。
三、 常務理事單位會員(會費6000元/年)
(一)享有理事單位會員所有服務項目;
(二)頒發本會“常務理事單位會員”牌匾,可提名本屆理事會常務理事一名,定期參加本會常務理事會、理事會;
(三)可作為會員單位獲得承辦重要活動的支持、指導或主辦、協辦有關會議資格;
(四)優先推薦參加全國性重要展會活動和國際交流活動,作為嘉賓受邀出席相關活動;
(五)可申請成立分支機構。
四、個人會員(會費100元/年)
(一)頒發協會“個人會員”電子證書;
(二)可在本會召開的有關會議和出版的刊物上發表研究成果;
(三)可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研討會以及其他相關活動;
(四)參與本會組織的有關項目示范、獎項評選等活動的申報、推薦;
(五)免費獲得行業最新政策信息和技術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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